多部门负责人详解《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10月10日电(吴博文)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10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李建明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
提高场馆利用率 开展“全国社区运动会”
本次出台的《意见》中强调,要完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支持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挖掘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潜力,在政策范围内采取必要激励机制,鼓励各地区委托专业机构集中运营本地区符合对外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促进学校体育场馆开放。
李建明强调,要提高场馆赛后利用率,通过多种方式,比如委托专门机构进行运营,加强对大型体育场馆开放的支持。“现在中央财政每年都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补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同时也鼓励各地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推进中小型公共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这样能够使体育场馆更好为全民健身服务、为群众体育发展服务。”
《意见》指出,国家体育总局要加强统筹指导和顶层设计,结合开展“我要上全运”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打造线上与线下比赛相结合、全社会参与、多项目覆盖、多层级联动的“全国社区运动会”,充分发挥社区体育赛事在激发拼搏精神、促进邻里交往、增强社区认同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李建明介绍说,社区是人民群众生活的基本单元,所以在健身设施建设方面,我们要更多地向社区倾斜,增加社区体育设施和完善设施功能。群众体育再提升就是要打造一个品牌,即“全国社区运动会”,这是基于各地、各社区群众喜爱的体育活动来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社区运动会。“我们还要组织全国性的社区体育赛事和活动,活动要改变以往群众体育办赛过程中,只是在一定范围内挑选高手的方式,更突出基于社区,基于我们平常群众经常锻炼的基本单元组织活动和比赛。”
老旧小区改造关注健身设施建设 加强设施监管维护
目前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包括城市和社区等层面,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由于建成年代比较早,体育设施存在严重不足,百姓需求迫切。
对于老旧小区如何建设健身设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负责人汪科认为,一是解决好建什么、在哪儿建。在改造中,要进行摸底调查,进行综合谋划规划和计划,要优先安排好健身场地设施的建设;二是要把握好怎么建。要注重工作机制保障,各地政府要按照要求成立专班,加强建设、规划、自然资源、体育等部门工作的协同,形成合力,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通过制度机制的创新来压缩审批时间,加快推动健身场地设施落地;三是要把握好谁来建。要注重多方参与,老旧小区(改造)需要居民主动的参与,也需要政府、街道、居委会、企业等多方面的参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继续指导各地建立政府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社区足球场地设施的建设,来改造利用小区的存量建筑、存量用地、存量设施资源,建设改造健身设施,为老百姓提供亲近自然、休闲健身的好场所,让老百姓能够就近健身、乐于健身,实现全民健身”汪科说。
由于部分老旧小区目前还无法修建较为完备的健身设施,各地配置的公共室外健身器材便深受群众欢迎,但也存在着器材监管维护需要加强等问题。
李建明表示,国家体育总局特别重视加强对室外健身设施安全标准、管理规范的制定。现在总体上看,一方面全民健身路径等室外健身器材越来越普及,而另外一个方面,也确实出现了更新、维修等问题,甚至出现一些室外健身器材伤人的情况。
李建明指出,加强对公共场所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的监管“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接受捐赠器材的单位和地方要履行对于健身器材管理使用的主体责任;二是要进一步促进室外健身器材的提档升级,强化器材的质量,同时要提高智能化水平,让室外健身器材更好地造福老百姓;三是要加强监管,对一些已经达到了室外健身器材使用寿命需要淘汰的,要督促各地及时进行清理、淘汰,保证器材使用的安全。”
各部门协调配合 推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